工作动态

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所招聘学科秘书、项目服务专员、教育测量专员信息

天津市教育考研究所简介:招聘岗位:学科秘书、教育测量专员、项目服务专员岗位职责:1.学科秘书:负责K12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历史学科的命题研究;参与命、审题及组织管理、考试评价报告的撰写及解读;参与一线教学及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开发与研究;配合各业务部门做好相关的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2.项目服务专员:负责各项对外服务的推广、宣传、培训及业务洽谈;新项目的市场调研与开发;关注研究所产品用户信息反馈,维护研究所的品牌效益。3.教育测量专员:负责命题、阅卷、考试、评价项目等测量理论与技术支持;考试评价用户的数据分析与信息咨询;教育测量业务的市场调研与测量工具的研发;命题与网络系统建设的指导与协调。招聘条件:1.政治素质好,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2.双一流大学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历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获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3.语言表达能力好,学习能力强;4.项目服务专员岗位要求擅长与人沟通交流,能独立开展工作,有K12教育阶段学科背景,有相关项目服务或实习背景的优先;5.教育测量专员岗位要求具有教育测量或数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熟练使用计算机。工作地点:天津市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带薪年假;每年根据工作绩效调薪;可落户天津。应聘联系方式:1、应聘者可在洽谈会现场递交简历,经审查合格者即安排现场参加笔试(专业学科知识)和面试。2、面试后将向合格人员发布录用通知,签订三方协议。3、未能参加现场报名者可将简历投至tjeer@sina.cn。经审查合格者可到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所参加笔试(专业学科知识)和面试。面试后一周内向合格人员发布录用通知,签订三方协议。4、应聘联系人:陈老师 18649153283

有变化!市招委公布2025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

今天,官方公布了《市招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该工作规定包括志愿填报时间、志愿填报依据及要求、志愿填报方式、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录取顺序、投档方式等。根据文件,今年志愿填报相较往年有所变化:①今年天津市实行两次填报、四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比以往增加了一次征询志愿填报时间。②本科批次志愿填报时间是6月25日至29日,与往年相比,总体时长没变,整体向前提前了一天。7月26日至28日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填报。填报及征询的具体安排请见文件(一、志愿填报时间)。②艺考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数量设置上做出了调整,由原来10个增加到20个,每个志愿的专业数量由原来的2个专业志愿,增加到6个专业志愿,为考生提供足够多的选择机会。我们摘选了文件如下,请考生和家长仔细研读。

公示!2025年天津高考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名单

为深入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规定,2025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在各中学和区考试机构审核及公示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资格审查后,现由市高招办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23753333。2025年天津市普通高考照顾政策代码对照表代码照顾政策内容审核单位P烈士子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F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N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籍考生市侨办市台办市台联R“四区”少数民族考生(仅适用于报考市属高校)各区民宗办具体名单请扫码进入招考资讯网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高考考前心理调适建议,听心理学教授来分享

2025年全国高考即将拉开帷幕,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田媛,特别为考生们送上这份“高考考前心理调适建议”。愿每一位考生都能安心备考,从容赴考!来源 | 据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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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所成立于2010年,是天津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下属的从事教育考试理论和实践应用研究活动的社会组织。以教育考试服务、教育科研、监测、评价、教育咨询与培训、教育信息化系统开发以及合作办学等为主要业务。

我们提供命题、网上阅卷、大数据支撑、教学评价、反馈指导教学全方位个性化服务,为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真实、精准的参考数据,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研究所使命服务教育,创新发展;引领当下,创造未来

办所目标努力建设“专业化、服务型、多功能”的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所

历届所长
SUPERINTENDENT
乔丽娟

首任所长、原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市教委副主任

岳伟

第二任所长、原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研究员

田益民

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所理事长、现任所长

招聘岗位:
  • 学科秘书

    负责K12阶段各学科命题

  • 项目服务专员

    负责各项服务、洽谈

  • 教育测量专员

    负责命题、阅卷、技术支持

  • 工作地点

    天津

更多职位
  • 【注意】高考作弊违法,需担刑责

    高考是莘莘学子的人生第一次大考,对很多家庭、学生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所有考生都希望自己能够取得好成绩,因此就有一些不法分子开动“歪脑筋”试图作弊。这种行为不仅破坏高考秩序,还直接侵害了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案例一被告人陈某系某市中学教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监考人员。2020年初,陈某先后邀约被告人谢某、李某军和熊某共谋组织2020年高考考试作弊,谢某联系在读大学生叶某、李某雨、刘某为作弊传递消息、试题答案等。当日14时许,陈某在监利市某中学以监考员身份领取到2020年全国高考理科数学试卷后,在试卷启用前用手机拍摄试题并通过微信发送给谢某等人,谢某等人在酒店房间答题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陈某、李某军先后自动投案。法规:被告人陈某以窃取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告人陈某、谢某、李某军在全国高考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据此,于2021年2月4日作出判决,以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提醒:近年来,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严惩考试违法犯罪,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作弊将承担法律后果,考试公平关乎社会正义,诚信答卷方显真才实学。案例二2022年6月7日下午高考数学科目考试时,某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卷发至QQ群寻求解答未果,并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依法查获。6月7日下午高考数学结束后,有网民曝出一组聊天截图,当天15点48分,一名昵称为“pursue 张某某”的网友在QQ群内发布答题求助消息称“可以出钱”,并附有多张疑似今年全国乙卷高考数学题目照片。8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已通报称,系某考生违规携带手机入考场并考中作弊,不存在泄题,考点监考人员已撤换。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醒:高考是国家级教育考试,近年来已全面升级手机作弊专项治理,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配备智能安检门、5G信号屏蔽、全程高清监控等防作弊措施。请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拒绝通讯工具、资料夹带等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考试公平。高考不仅考知识,更考人品!一次侥幸作弊,终身诚信受损,勿让一时冲动毁掉一生前途!案例三2020年6月,被告人李某在某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期间,学生家长葛某、胡某联系李某是否可以安排高考作弊,李某在收下葛某人民币5万元后答应帮忙。随后李某在被告人王某中商量高考作弊事宜,由王某负责考试作弊器材,李某负责联系家长。同年6月底,王某邀约李某来家中测试考试作弊设备。因担心作弊无法成功,李某在距离考前一个星期时将收取的5万元退还给葛某。法规: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中,针对考试作弊,共规定了组织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三种情形,如果构成犯罪,则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提醒:被告人李某、王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确认。高考不仅是知识的检验场,更是人生诚信的试金石。作弊,看似是在走捷径,实则会面临取消成绩、禁考,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严厉处罚,更会在人生履历上留下难以磨灭的污点。诚信应考,方能无愧于心,以真实实力赢得的未来,才是真正值得骄傲的人生起点。

  • 《2027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02月26日 10:01 天津日前,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了本校2027年招生各专业(类)科目要求。市高招办汇总公布《2027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27版目录”),现对《27版目录》作如下说明:1.《27版目录》供2027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即2024年及以后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选科时参考。学生应依据个人兴趣、专长,并参考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类)的科目要求,合理选择选考科目。2.《27版目录》中部分高校报送的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全国范围内的选科要求,关于各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津招生,请以高考当年我市正式公布的在津招生计划为准。3.普通高职院校在津招生专科专业不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4.2025年、2026年高考选科要求,仍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 》(见http://www.zhaokao.net/gkck/system/2021/12/31/030004385.shtml) 作为参考。识别二维码查看附表内容附:1.《2027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2.《2027年军队院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

  • 天津2025高考安排,最新公布!

    津工E家 2024年10月11日 20:17 天津今天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2025年高考工作时间安排全文如下↓↓考生朋友们,2025年普通高考有关事项将陆续启动,市高招办根据往年高考工作安排,梳理了全年需要考生关注的报考事项,希望能对备考中的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一起来看——2024年10月我市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4年10月28日-11月6日进行,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两个阶段。考生可及时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考区、学校的通知,了解有关要求。报名前请考生充分了解报名相关政策,准备好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艺术类统考、体育类统考也同时报名。空军、海军、民航招飞陆续启动。综合评价招生高校也将陆续启动报名等工作。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可参看相关部门、院校的具体安排。2024年11月-12月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市2025年艺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将于2024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举行。考生将根据所报科类被安排在不同考点和不同时间参加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市招考院、考区和学校发布的有关信息。香港、澳门高校内地招生咨询活动陆续启动,部分高校入学申请系统也将开放。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可及时关注相关招生动态。2025年1月-2月我市高考小语种第一次考试(含听力)将于1月上旬举行,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从往年情况来看,各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简章通常会在年底至第二年初集中发布。有相关报考意愿的考生可重点关注各院校的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综合考虑实际情况,选择报考院校。2025年艺术类高校校考通常安排在这个时段,请有意向报名参加的考生及时关注相关政策,仔细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清楚掌握考试专业、考试安排等具体事宜。2025年3月  我市普通高考英语第一次考试(笔试)、英语听力计算机化考试、英语口语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2025年英语听力机考将延续同场两次考试的模式,取最高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在指定考点、分场次参加测试,试题题型及题量与往年相比保持不变。为帮助考生熟悉英语听力机考的流程,市招考院将于考前组织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我市高考体检以及政策照顾申报工作将于3月启动。3月下旬开始,强基计划试点高校陆续发布招生简章,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也将陆续发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根据高校简章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按时完成报名。2025年4月我市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将于4月上旬举行,请相关考生届时关注市招考院、考区和学校发布的有关信息。2025年5月-6月6月,同学们将走进高考考场,迎接人生路上一次大考。6月下旬,我市公布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分数线,志愿填报随之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市填报志愿的有关政策和时间安排,根据市高招办下发的招生计划,用好“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和统计资料,合理填报志愿。2025年7月-8月7月上旬,我市高招录取陆续开始,考生和家长可关注各批次录取进程,及时查询录取结果。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教育部、市高招办和高校发布的最新政策及时间要求为准。

  • 天津中小学开学时间确定!

    网信武清  2024年08月15日 10:20 天津天津市中小学2024~2025学年度教学行政历日前市教委在网站公布中小学2024~2025学年度教学行政历新一学年度开学、寒暑假时间安排来了!一起来看看!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2024~2025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教委直属学校:现将天津市中小学2024~2025学年度教学行政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义务教育学校第一学期于2024年9月1日(周日)开学,2025年1月11日(周六)结束本学期工作。2025年1月12日(周日)至2月16日(周日)放寒假。第二学期于2025年2月17日(周一)开学,2025年7月6日(周日)结束本学期工作。2025年7月7日(周一)至8月31日(周日)放暑假。二、普通高中学校第一学期于2024年9月1日(周日)开学,2025年1月18日(周六)结束本学期工作。2025年1月19日(周日)至2月16日(周日)放寒假。第二学期于2025年2月17日(周一)开学,2025年7月13日(周日)结束本学期工作。2025年7月14日(周一)至8月31日(周日)放暑假。具体教学行政历如下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刘浩杨编发:苏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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