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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投档方式对本科专业生源质量的影响 ——基于15省(市)高考录取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4-01-02

——基于15省(市)高考录取数据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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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23年第11期第73—84页。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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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川,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在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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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延庆,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经济研究所副教授,通信作者。


摘 要:新高考投档方式通过缩小投档单位与录取单位之间的差异,可以释放考生的专业偏好、减少保守填报行为,并对本科专业生源质量产生影响。基于2016—2021年15省(市)的高考录取数据统计,通过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得出3点结论:1)改革不仅提升了高偏好专业的生源质量,也提升了本科专业整体生源质量的平均水平;2)改革后不同专业生源质量的变化方向并不相同,高偏好专业相对低偏好专业在生源竞争中更具优势;3)选考科目要求相对严格的专业,其生源质量在改革中更容易受到冲击。基于上述结果,提出应加强对基础学科专业生源质量的监测与支持、设置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时要平衡生源质量与学科发展之间的关系、规范高校以热带冷策略工具的使用等3方面建议。

关键词:新高考;高考改革;投档方式;生源质量;平行志愿;双向固定效应模型

1 问题提出

  为了更加科学高效地选拔和培养人才,提升考生与高校之间的匹配度,我国的高考投档方式经历一系列变化。相较于更为传统的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新高考改革启动前各省(市)普遍实行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被认为“缩窄”了院校录取分数范围,有效提升了考生—院校的匹配质量[1],但考生—专业的匹配问题并未得到学界的充分关注。在院校平行志愿时期,由于专业调剂规则的存在,考生可能被自己低偏好的专业录取,因此考生的专业选择自由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2]。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阶段步入大众化、普及化阶段,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早已超越“有大学可上”的低标准,考生及其家庭对自由选择专业的诉求愈发强烈。新一轮高考改革的突出亮点和目标之一就是增加考生的选择权[3],尤其是增加考生的专业选择权,这体现了国家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理念与价值追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新要求[4],截至2023年,已经有14个省(市)的考生在新高考投档方式规则下参加了高校招生录取。新高考改革前,这些省(市)在本科招生批次均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即各省(市)招生办以院校作为投档单位,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依据平行志愿规则投送给高校,高校收到考生档案后再以专业作为录取单位对考生进行专业分配及录取。在该过程中,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高校就会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由此可知,专业调剂是投档单位与录取单位不一致的产物。新高考改革实施后,第一批新高考省(市)的投档方式转变为“专业组平行志愿”或“专业平行志愿”两种模式,前者以“专业组”为投档单位,以专业为录取单位,仍保留专业调剂规则,如北京、天津;后者将投档单位和录取单位统一为专业,不再保留调剂规则,只要符合专业报考要求,考生的投档专业和录取专业一致,如山东、辽宁。
  投档方式的变化有可能改变高校的专业生源格局。新高考改革将院校拆分为若干专业组或专业进行招生,甚至取消专业调剂,这势必会降低冷门专业从校内其他专业获得高质量调剂生源的可能性。自高考改革启动以来,探讨改革对专业生源影响的研究较多。例如:有研究认为,新高考改革实施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提高了学生的专业认同感,提升了学生的学业表现,同时也提升了高校相对强势专业的生源质量[3];还有研究认为,专业平行志愿投档造成高校内部生源质量两极分化,不同专业之间录取分数悬殊,冷门和弱势专业面临生存危机[5];有研究提出,新高考“专业导向”的投档方式能驱动高校优化专业布局、提升专业内涵、凝练专业特色[6]
  然而,上述这些论断多源于理论分析,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并且对高考改革后具体专业的生源质量变化方向也未形成一致性意见。以对浙江省新高考改革前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录取数据进行分析为例,就存在着多种研究结论。例如:马莉萍等发现,人文、社科、经管、工学和实验班专业在改革后生源质量显著提升,而理学、农学、医学这3类专业的生源质量没有显著变化[7];卜尚聪等发现要求“必选多门”的专业生源质量在改革后有所下降[8];金红昊等研究发现医学类专业的生源质量在改革后有所提升,而材料工程类、土木工程类、能源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机械工程类等工学专业的生源质量却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9];王旭辉认为优质生源主要是向医学、人文社科类的热门专业集聚[10]。从研究设计的角度分析,上述实证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样本范围有限,只考察某一类高校或单一省(市),开展政策影响评估时只对比改革省(市)改革前后的生源质量,缺乏非改革省(市)的对照分析等。这些局限或许是上述各研究无法对改革后专业生源质量变化形成一致判断的重要原因。
  优质生源是大学建设的重要基础,高水平大学之间的竞争始于优质生源的竞争[11]。科学评估新高考投档方式对专业生源质量的影响,可以为高校生源竞争举措提供实证依据,并对新高考改革政策调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鉴于此,本研究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进行研究。理论分析主要阐释投档方式影响专业生源质量的传导机制;实证分析方面,以2016—2021年15省(市)的高考录取数据为基础,利用各省(市)改革进度差异所形成的自然实验机会,通过双向固定效应模型(two-way fixed effects model, TWFE)更加系统地考查投档方式变化对本科专业生源质量产生的具体影响。为尽可能地克服已有研究的局限,本研究将所有本科高校均纳入样本范围,不仅对比改革省(市)不同专业的生源质量变化,也有针对性地设置非改革地区的对照分析,且改革省(市)既包括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的地区,也包括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的地区。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高校的招生录取问题是经济学中典型的双边匹配问题[12-13]。在我国,每年的高考投档都关涉1000多万人的专业匹配问题,因此也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匹配实践[14]。高考投档方式影响考生的志愿填报行为,志愿填报行为影响考生—专业的匹配过程;因此,本研究认为新高考投档方式可以通过“改革→考生行为→生源质量”这一影响传导机制对本科专业生源质量产生影响。
  新高考投档方式可以通过缩小投档单位与录取单位之间的差异,释放考生的专业偏好,减少考生的保守填报行为。一方面,改革释放考生的专业偏好。专业平行志愿规则将投档单位与录取单位统一为专业,考生可以直接填报高偏好专业而不用担心被调剂;专业组平行志愿虽然保留了调剂规则,但调剂范围从院校内各专业缩小至专业组内各专业,考生被调剂至低偏好专业的概率降低,因此考生的专业偏好也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另一方面,改革减少考生的保守填报行为。改革前,考生如果要避免被调剂到低偏好专业,通常采取“保守填报专业志愿甚至院校志愿以确保专业录取”的保守策略。改革后,专业平行志愿规则下考生不会被调剂,即使是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也可以通过放弃填报低偏好专业所在专业组来规避低偏好专业,亦无需采取保守填报策略。总之,考生专业偏好释放、保守填报行为减少,即优先填报高偏好专业而不是低偏好专业,不仅影响考生—专业的匹配过程,而且影响专业生源质量。
  参照前述已有研究思路,本研究建立考生—专业匹配模型,见图1。模型假设的4个前提条件分别为:S1、S2、S3、S4共4名考生,其高考成绩关系为s1>s2>s3>s4;某高校的两个招生专业分别为M1、M2,且每个专业招生2名;所有考生的真实专业偏好顺序均是M1优先于M2,即对所有考生而言,M1为高偏好专业,M2为低偏好专业;采用平行志愿规则进行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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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条件可知,志愿填报存在两种可能情况。第一种,大部分考生优先填报高偏好专业,个别考生优先填报低偏好专业。如S1、S3、S4这3位考生的第一志愿是M1,第二志愿是M2,即优先填报高偏好专业;S2考生的第一志愿是M2,第二志愿是M1,即优先填报低偏好专业。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匹配结果为S1→M1、S2→M2、S3→M1、S4→M2,且M1专业的录取分数最高为s1、最低为s3,M2专业的录取分数最高为s2,最低为s4。第二种,所有考生均优先填报高偏好专业,即S1、S2、S3、S4的第一志愿都是M1,第二志愿都是M2。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匹配结果为S1→M1、S2→M1、S3→M2、S4→M2,且M1专业的录取分数最高为s1,最低为s2,M2专业的录取分数最高为s3,最低为s4。
  对比两种志愿填报情况可知:当存在个别考生优先填报低偏好专业时,高偏好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更低,低偏好专业的录取最高分更高;当考生都优先填报高偏好专业时,高偏好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提升,低偏好专业的录取最高分下降。由此说明,用专业录取最低分衡量专业生源质量时,考生专业偏好释放、保守填报行为减少将会提升高偏好专业的生源质量,同时使低偏好专业的生源质量保持相对稳定,从而有助于专业整体生源质量平均水平的提升。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提出以下3个研究假设:
  假设1:新高考投档方式提升高偏好专业的生源质量。
  假设2:较之低偏好专业,新高考投档方式使高偏好专业在生源竞争中更具优势。
  假设3:就平均效应而言,新高考投档方式提升本科专业的生源质量。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利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改革政策影响评估的前提是,改革与未改革省(市)的专业生源质量在改革前具有相近的变化趋势,即存在平行趋势假设。本研究在预研究中采用事件研究法进行探索性分析,以保证样本省(市)满足平行趋势假设且数量最大化。最终,以2016—2021年全国15个省(市)的高考本科专业录取面板数据(panel data)为分析基础,其中采用新高考投档方式的地区有北京、天津、山东、湖北、福建、广东、辽宁、河北、重庆,尚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地区有黑龙江、贵州、云南、江西、河南、安徽。之所以选择这些省(市),是因为在预研究时发现上述改革地区与未改革省(市)满足可比性要求。在利用自然实验进行政策影响评估时,需要划分具有可比性的实验组和对照组。为便于叙述,下文将已实行新高考投档方式的省(市)统称为“改革组”,即实验组;将尚未实行改革的省(市)统称为“未改革组”,即对照组。样本分类情况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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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数据清洗与跨年匹配,最终得到覆盖14619个高校招生单位、76642个专业招生单位,5年(期)共计383210条本科专业录取数据,其中实验组数据208735条(54.5%),对照组数据174475条(45.5%)。高考录取数据主要来自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官网及其出版的《志愿填报指南》一书,专业的学科门类划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修订版)》,高校所在省(市)的经济相关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官网。
3.2 模型建构与变量设计
3.2.1 生源质量与可比性调整
  衡量高校生源质量的方法众多,但多数实证研究以高考成绩作为衡量标准[15-18]。考虑到不同地区、年份的高考分数不具有等值性,本研究使用专业录取最低分对应的省(市)排名,即专业录取排名作为专业生源质量的衡量标准。同时,在新高考考试科目模式为“3+3”的省(市)中,其改革前区分文理科序列的排名值并不能与改革后不区分文理科的排名值直接比较,因此要对“3+3”省(市)改革前的排名数据进行可比性调整。已有研究主要采用两类调整方案,分别为单线调整方案和多线调整方案[9]。单线调整方案指根据某条既定的等值线(如本科线)对排名进行调整。如某省文理科本科线上考生总计10万,其中文科考生2万,本科线上考生总人数是文科考生人数的5倍。假设本科线附近文理科考生的生源质量相当,将文科本科线上考生的排名值乘以调整系数5,得到不区分文理的全省(市)排名。多线调整方案比较复杂:首先将改革省(市)在改革前的高考分数划分成700分及以上、600分段、500分段、400分段、400分以下5个区段,假设每条区段线附近文理科考生的生源质量相当;其次,计算文科或理科各区段的考生人数,以及各区段不区分文理科的考生总人数,将不区分文理科的考生总人数除以文科或理科考生人数作为该区段文科或理科排名的调整系数;最后,将文科或理科排名值乘以调整系数,即可得到不区分文理的排名值。以2019年北京高考分数为例,文理科600分段有考生9771人,其中文科考生1951人,文科600分段的调整系数为5.01=9771/1951。根据北京市2019年高考文科一分一段表,文科660分排名全市第122名,将122乘以调整系数5.01,即得到调整后不区分文理的排名为第611名。
  本研究在基准分析中采用多线调整方案对“3+3”省(市)改革前的排名进行调整,并在稳健性检验中采用以本科线作为等值线的单线调整方案。

3.2.2 模型与变量
  政策影响评估要解决内生性问题,尤其要避免无法观测到的遗漏变量可能造成的评估偏误。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可以通过差分形式将影响因素中不随观测单位个体和时间变化的因素剔除,是解决内生性问题的有效方法。参照吴宇川、丁延庆等研究[16,19],本研究主要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评估新高考投档方式对专业生源质量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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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模型中,i表示专业招生单位,j表示高考省(市),t表示年份。MRijt表示专业ij省(市)t年的专业生源质量。由于不同层级高校录取排名值的绝对变化量所代表的生源质量变化程度不同,不能进行直接比较,因此要对MRijt取自然对数后再纳入模型。Refjt“新高考投档方式”虚拟变量,是本研究关注的核心变量,标记高考省(市)jt年的投档方式是否为专业组平行志愿或专业平行志愿(两种投档方式只需满足其一,则虚拟变量取值为1,基底为院校平行志愿)。Majorij表示专业个体的固定效应,控制专业之间无法观测且不随年份变化的固定差异;Yeart表示年份的固定效应(即招生年份的虚拟变量),控制年份之间无法观测且不随专业变化的固定差异;εijt表示随机误差。

  X为一系列控制变量,具体包括:1)SRBijtSRTijt,指专业i所属院校在j省(市)t年的院校录取最低与最高排名;2)Rehotij,t-1,指专业ij省(市)t-1年的专业相对热度,计算公式为(院校录取最低排名-专业录取排名)/院校录取最低排名,标记专业i在所属院校所有招生专业中的相对热度;3)NumjtNumj,t-1,指高考省(市)jt年和t-1年的考生人数;4)Zynumjt,指高考省(市)jt年的可填报志愿数量;5)Tier1jtTier2jt,指单批次和双批次虚拟变量,标记高考省(市)jt年的本科批次设置是否为单批次或双批次,基底为三批次;6)DFMit,指双一流学科虚拟变量,标记专业it年是否已进入第一批“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7)GDPi,t-1PCDIi,t-1,指专业i所属院校所在省(市)在t-1年的地区生产总值与人均可支配收入。
  该模型本质上是对比2017至2021年改革和未改革省(市)之间专业生源质量的差别。如果Refjt的回归系数在统计学上显著,说明改革对专业生源质量产生显著影响。回归系数大于0,说明专业录取排名值增大,生源质量下降;反之,说明录取排名值减小,生源质量提升。由于模型中的MRijt取自然对数,因此核心变量回归系数的具体值表示录取排名值的变化率,β=0.01表示新高考投档方式使专业录取排名值增大1%。

4 研究结果

4.1 基准分析
  由于专业的强弱与考生的偏好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因此本研究以相对强势、相对弱势专业分别表征高、低偏好专业进行分析检验。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20]。虽然学科评估的对象是研究生专业,但考虑到研究生专业建设质量与本科专业建设质量具有高度一致性,本研究仍然使用具有权威性的学科评估结果对本科专业进行强弱界定。根据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C+”及以上档级的专业在所有评估学科中排在前50%[20],因此本研究将“C+”及以上档级的专业界定为相对强势专业,将未参评专业界定为相对弱势专业。
  表2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各回归均控制了相关控制变量与专业、年份固定效应,后续回归处理与此相同。回归1、2使用全部专业样本,回归3、4使用相对强势专业样本,回归5、6使用相对弱势专业样本。为了防止极端值对回归结果的干扰,回归2、4、6的样本中剔除了专业录取排名最小和最大0.1%的边缘样本。在回归1、2中,核心变量“新高考投档方式”的回归系数均显著小于0,这意味着在控制了相关控制变量及专业个体和年份的固定效应后,新高考投档方式的平均效应表现为提升本科专业的生源质量,由此说明研究假设3成立。回归3、4中核心变量的回归系数亦显著小于0,说明相对强势专业在改革后生源质量有所提升。由于相对强势专业是高偏好专业的表征,因此,可以认为新高考投档方式提升了高偏好专业的生源质量,由此说明研究假设1成立。与相对强势专业回归结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回归5、6的结果显示相对弱势专业在改革后生源质量没有显著变化。考虑到相对弱势专业是低偏好专业的表征,可知较之低偏好专业,新高考投档方式更有利于高偏好专业的生源竞争,由此说明研究假设2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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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稳健性检验
  为进一步检验基准分析结论的稳健性,采用更改专业生源质量衡量方法、更改可比性调整方案两种方式进行二次检验。
  首先是更改生源质量衡量方法。基准分析中,因变量专业生源质量以专业录取最低分对应的省(市)排名即专业录取排名来衡量,稳健性检验1对应更改以专业相对录取排名来衡量。所谓专业相对录取排名由专业录取排名除以高考省(市)当年考生人数,反映录取排名值在该省(市)所有考生中的相对位置。相对应的,回归模型中院校录取最低与最高排名也类似处理,更改为相对指标。执行上述更改后重新对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核心变量回归系数的正负与显著性没有变化。
  其次是更改可比性调整方案。在基准分析中,对“3+3”省(市)改革前的排名值以多线调整方案调整,稳健性检验2对应更改为以本科线作为等值线的单线调整方案调整。更改可比性调整方案后重新对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结果显示:全部专业样本与相对强势专业样本回归的核心变量回归系数显著小于0;相对弱势专业样本回归的核心变量回归系数不显著。

  综上,两种稳健性检验的分析结果与基准分析结果一致,即与基准分析结论相同。
4.3 异质性分析
4.3.1 对不同学科专业生源质量的影响
  考虑到部分学科门类专业样本量有限,本研究对专业的学科分类进行以下调整:1)合并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学科门类为“人文”学科;2)合并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为“经管”学科;3)单列法学类专业类为“法学类”学科,将法学学科门类下的其余专业(包括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安学类专业)与教育学学科门类合并为“其他社科”学科;4)其余专业学科分类保持不变。针对调整后的学科专业进行分样本回归,结果见表3。从表中可以看出,新高考投档方式对不同学科专业的生源质量存在异质性的影响:理学专业的生源质量因改革而降低,经管、工学、医学专业的生源质量因改革而提升,人文、法学类、其他社科、农学、实验班专业的生源质量并没有受到改革的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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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对不同专业类专业生源质量的影响
  为了更加细致地考查新高考投档方式对特定专业类专业生源质量的异质性影响,对不同专业类分样本进行探索性分析,结果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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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呈现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回归结果,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为高偏好专业类,如回归16~22中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建筑类、航空航天类、临床医学类等,这些专业类的专业生源质量有所提升,且提升的幅度超过所属学科的平均水平。第二类为低偏好专业类或传统专业类,如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交通运输类、纺织类专业等,其中部分专业类所属学科在改革后整体生源质量有所提升,但其专业生源质量并没有显著提升,甚至受改革影响而有所下降。可见,不论改革产生何种方向的影响,高偏好专业在生源竞争中总是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而一些低偏好专业、传统专业即使在整体利好的政策环境中也无法改变竞争弱势的境况。上述回归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证明研究假设2成立。
4.3.3 对不同选科要求下专业生源质量的影响
  新高考改革前,在“3+文综/理综”的考试科目模式下,专业的选科要求或者全文、全理,或者不限选科。新高考改革后,专业选科要求更加多元,可分为不限选科、必选一门、必选多门。为了考察改革对不同选科要求下专业生源质量的异质性影响,本研究对不同选科要求的专业进行分样本回归。
  表5中回归30~32为不限选科、必选一门、必选多门三类选科要求专业的回归结果。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新高考投档方式可以提升选科要求为不限选科或必选一门的专业的生源质量,但选科要求为必选多门的专业,其生源质量有所下降。进一步分析特定选科要求专业生源质量受改革的影响。回归33~35为须选物理专业的回归结果,其中:回归33的系数不显著,说明对于要求选考物理的专业,改革的平均效应表现为对其生源质量没有显著影响;回归34的结果说明选科要求为必选一门且必选为物理的专业,生源质量因改革而有所提升;回归35的结果说明选科要求为必选多门且必选包括物理的专业,生源质量因改革而有所下降。回归36~38为须选化学的专业的回归结果。对于要求选考化学的专业,改革的平均效应表现为降低其生源质量;选科要求为必选一门且必选为化学的专业,生源质量并未因改革而有显著变化;选科要求为必选多门且必选包括化学的专业,生源质量会因改革而有所下降。从回归34、35、37、38的结果可知,不论必选物理还是化学,“必选多门”类专业的生源质量在投档方式变化后下降。由此说明,选考科目要求相对更加严格的专业,其生源质量更易在改革中受到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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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以2016—2021年15省(市)的高考录取数据为基础,利用各省(市)改革进度差异所形成的自然实验机会,通过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分析更加系统地考察投档方式变化对本科专业生源质量所产生的影响。
5.1 研究结论
  第一,新高考投档方式不仅提升了高偏好专业的生源质量,也提升了本科专业整体生源质量的平均水平。事实上,在高招录取分省(市)定额的制度下,如果没有大规模的扩招或缩招,专业生源竞争是零和博弈,不可能所有专业的生源质量均有所提升。根据本研究建立的考生—专业匹配模型可知,考生专业偏好释放、保守填报行为减少不仅可以提升高偏好专业的生源质量,还可以使低偏好专业的生源质量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可以使专业整体生源质量的平均水平上升。在这一过程中,低偏好专业的录取最高分下降,这意味着投档方式变化对高偏好专业的利好是以牺牲低偏好专业的生源为代价,因此仍然是零和博弈。
  第二,改革后不同专业生源质量的变化方向并不相同,高偏好专业在生源竞争中更具优势。本研究分析发现,相对强势的专业在改革后生源质量有所提升,而相对弱势专业的生源质量没有显著变化;经管、工学、医学专业的生源质量因改革而提升,理学专业的生源质量有所降低,人文、法学类、其他社科、农学、实验班专业的生源质量没有显著变化;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建筑类、航空航天类、临床医学类等高偏好专业的生源质量有所提升,且提升幅度超过所属学科的平均水平;而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交通运输类、纺织类等专业的生源质量不仅没有显著提升,甚至受改革影响而有所下降。
  第三,选考科目要求相对更严格的专业,其生源质量更容易在改革中受到冲击。改革之初,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了鼓励高校发挥招生自主权,并未对专业的选科要求作详细、严格的限定。但在改革实践中,由于担心考生会优先选择选科要求较宽松的专业,从而导致选科要求严格的专业生源数量、质量下降[21-22],一些高校因此故意降低计划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甚至不作任何限制[23-24],尤其是那些缺乏“名校”光环的高校,即使希望科学设置选科要求,也可能出于规避招生风险的考虑而被动采取跟随策略。本研究通过实证分析证实,严格选考科目要求的确会造成专业生源质量的下降,因此高校的顾虑也并非杞人忧天。
5.2 专业发展建议
  首先,应加强基础学科专业生源质量的监测与支持。本研究发现,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等基础学科专业的生源质量受改革影响而有所下降。基于发达国家的实证研究可知,数理等基础学科专业在人力资本积累上较其他专业具有更高的正外部性,对促进经济增长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25-26]。这类专业生源质量的持续下滑必将给国家的教育、人才与科技发展战略带来消极影响,因此,要在生源质量监测的基础上予以必要的政策支持。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双一流”建设等政策对重点学科专业予以资源倾斜;同时在政策上引导高校分类发展,完善专业的评价、整改、退出机制,将国家、社会急需的专业办精办好。高校也需要加强专业布局调整与专业建设,主动与高中合作,向高中生普及更多的专业背景知识,辅助他们做好专业与职业规划,避免在志愿填报时盲目追求所谓的热门专业[27]
  其次,高校在设置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时,要平衡生源质量与学科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已经更新至第三版,意在引导高校设置合理的选科要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平衡生源质量与学科发展之间的关系。对高校而言,无论选择哪些学科作为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权衡取舍的前提与关键是切实论证招生专业的必要学科素养。本研究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新高考投档方式可以提升“不限选科或必选一门”的专业生源质量,但“必选多门”尤其是必选科目中包含物理或化学的专业生源质量会有所下降。因此,从招生录取策略角度分析,“必选一门”的方式是较好的选择,因为它在保证专业生源拥有必要学科素养的同时,还可以保证生源质量不会受到显著的消极影响。
  最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高校以热带冷策略工具的使用。高校为了保护冷门、弱势等低偏好专业的生源,在新高考投档规则的框架内常以大类招生的方式将冷热门专业“捆绑销售”。例如部分高校以实验班、精英班等大类专业作为招生噱头,将冷热门专业简单拼凑合并招生,行策略招生之举而无大类培养之实[28]。事实上,通过赋予考生更多的选择权,倒逼高校重视学科建设与专业结构优化本是新高考改革的初衷,但以热带冷策略工具的过度使用却极大浪费了国家的政策资源,提高了改革成本。因此,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亟须出台相关指引文件,规范高校的大类招生行为,厘清高校自主权的边界,让相关规则的应用回归初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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