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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发布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施方案

2024-08-02

天津教育报 2024年08月02日 16:33 天津


《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于近日正式公布。《实施方案》细化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的内容、分值、成绩评定办法等,完善了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进一步压实了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责任。《实施方案》明确,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包括平时成绩40分和统一测试成绩60分,自202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实施方案》旨在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体育考试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强化体育课程和课余锻炼,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实施方案》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为研制依据,激励学生养成良好体育运动习惯,促进学生身体素质不断提升。

与我市原有体育与健康科目合格性考试要求相比,《实施方案》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细化了平时成绩量化办法。平时成绩主要考查学生高一第一学期到高三第一学期的整体表现,由体育课考评成绩、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成绩、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三部分构成,共40分。二是优化了统一测试的考查内容。统一测试项目为《国家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项目,共5项,均为必测项目,共60分。三是严格了统一测试的组织方式。采用规范的技术、方式、方法,由各区教育局集中统一实施,安排在高三上学期进行,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此外,《实施方案》规定: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为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各区应指导学校按照统一的标准,对统一测试内容组织重新补测,并最迟于高三下学期末完成,对补测仍不合格的学生不颁发高中毕业证。

排版编辑 | 张锦

文章来源 | 津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