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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的现实困境与纾解进路

2025-03-26

原载《教育测量与评价》(双月刊)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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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庆如/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博士。

张海洋/深圳市罗湖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正高级教师。



【摘  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保障。随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深入推进,如何有效落实监测结果的区域应用,如何推进监测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当下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聚焦“谁来用”“用什么”“怎么用”等痛点问题,回归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设计的基本逻辑,并在借鉴国际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经验的基础上,从建立多元主体协同机制、促进监测的延伸与下移、构建“3456”应用模式等方面着力,推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结果区域应用体系;“3456”应用模式;“实证+”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它是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保障。自2015年全面启动以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全面诊断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状况、服务国家教育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区域层面如何用好监测结果指导教育教学改进、助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依然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本文聚焦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深入探讨监测结果区域应用的困境及其破局之道。



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区域应用,始终存在“谁来用”“用什么”“怎么用”等痛点。这些痛点深刻揭示了当前教育质量监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不够重视。目前,各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更多地停留在教育督导这条线上,从组织实施到结果应用都很难走出这个范围,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尚未得到足够重视,相关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对监测结果并未完全接纳,在监测结果应用过程中往往被动参与,甚至存在一定的应对或抵触情绪。二是不够了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目前仅报告至区(县)层面,且监测工具对外严格保密,很多管理人员、教研人员以及教师既不清楚监测的具体目标和内容,也不了解监测指标和要求,无法对结果报告数据进行深入挖掘,也就难以发挥教育质量监测对日常教育教学行为的引领作用。三是缺乏有效落实。对于由谁来统筹落实教育质量监测的结果应用,虽然不同地方都有自己的做法,但仍存在工作目的不明确、职能分工不清晰、工作推进无抓手以及跟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监测结果的应用难以有效落实。四是协同乏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属于综合性监测,涉及学生发展、课程教学、教师发展、教育管理以及资源建设多个领域,需要相关业务部门和行政部门共同参与。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往往是督导或监测部门在唱“独角戏”,呈现“一方搭台,大家看戏”的局面。五是赋能作用被忽视。虽然监测本身不能提升教育质量,但监测结果能为改进教育教学提供依据,从而助力教育教学的质量提升。但当前各地监测结果的应用很难落实到学校和课堂,始终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难以赋能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的逻辑推演与归因分析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实施主体是政府督导部门,通过抽取能代表各省(区、市)教育质量状况的样本进行质量监测,形成国家、省(区、市)和参测区(县)的监测报告,并通过各种保密措施保障数据的客观性。然而受质量监测目的指向的清晰度、参与主体的适切性、抽测样本的代表性、报告解读的可行性和保密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在应用监测结果时难以完全了解监测指标、要求等,难以调动各部门积极参与,难以对监测结果原始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挖掘。


目的因素分析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代表国家意志,以“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为目的,其结果主要应用于服务国家教育决策咨询、督促省级教育问题整改、支撑县域教育督导评估、引领地区教育质量提升等4个方面[1],但对如何将监测结果落实应用到地(市)、区(县)和学校教育教学实践的改进,《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中却未有提及,需做进一步探索。


主体因素分析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统筹组织,具体业务工作由各级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落实。在监测结果应用上,主张各地建立省级统筹、区(县)为主的监测结果应用制度,并提出由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监测结果应用模式。这里比较容易混淆的问题是,把监测组织实施与结果应用工作两者的主体等同起来。如此一来,监测就较难走出教育督导的工作圈了。我们必须清楚,监测组织实施的主体是各级督导部门,监测结果应用的主体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等。[2]因此,监测结果应用必须多主体,即由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学校积极联动并主动赋能。


样本因素分析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省域为单位,抽取样本在省级层面具有较好的代表性,但因样本区(县)的抽取不考虑覆盖每一个地(市),故不能较好反映地(市)、区(县)全面教育情况;加之样本学校因抽取学生数量少也不能精准反映学校具体教育情况。如,广东每年仅抽样18个区(县),考虑到抽取的区(县)要反映全省平均教育水平,故不会将样本数平均分配给各区(县)。因此,地(市)、区(县)和学校在应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时会受掣肘。


报告因素分析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根据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国家监测报告、省级监测报告、区(县)诊断报告、政策咨询报告等,以供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以及学校使用或参考。事实上,这些报告在使用的针对性上都有所欠缺,故国家特别倡导在进行结果应用时加强数据分析和挖掘,并组织好各级分层分类结果的反馈。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质量监测的原始数据、具体工具、专业人员等都还很缺乏,给各级反馈、解读监测结果带来了困难。


保密因素分析


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需要营造一个客观真实的监测环境,需要从关注数据走向关注数据背后的事实和原因。因此,它非常重视保密,既不向外界公开监测工具,也不向各级教育部门提供原始数据。但我们都知道,监测具有引导、诊断和改进等功能。如果不知道监测工具和监测原始数据,就很难发挥监测对教育教学的引导作用,很难做好对监测结果的分析挖掘,很难有效落实监测结果的区域应用。这就导致质量监测工作与教育教学实践难以有效建立连接,更难以相互印证。


三、国际视域下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的启示与破题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推动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将监测结果应用到省、市、区(县)和学校的路径还不成熟,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还没有形成,监测结果区域应用机制还不够健全。自20世纪60年代国际教育成就评价协会发起第一次国际数学和科学测评后,教育质量监测逐渐进入人们视野,监测结果也在国际和参测国家或地区得到广泛应用。[3]国际上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体系的整体建构具有启发意义。
1

强化统筹,推进部门协同联动

目前,各国各地区都重视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的政府统筹,注重调动各个部门主动参与和协同联动,全面、系统、整体推进监测结果应用工作。如,我国香港地区2001年参加国际阅读素养进展测试(PIRLS),在参与的35个国家和地区中成绩排名第十四,这个结果引起了香港社会和教育界对学生阅读的广泛关注。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了“阅读特别任务计划”行动,并将其列入教育四大关键项目之一,要求教育统筹委员会、教育统筹局、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等部门协同联动,还出台了一系列阅读政策、文件和方案,开展了一系列教师培训和研讨活动,为提升学生阅读素养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后,香港地区在PIRLS 2006测试中排名第二,在PIRLS 2011测试中名列榜首。香港的做法就是由政府统筹,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和学术机构协同联动,“一盘棋”推动监测结果应用工作,这是值得我们内地参考借鉴的好思路。
2

走向学校,推动监测结果应用落地

许多国家强调监测结果走进学校和课堂,让教育质量监测回归教育发生的地方,并真正为教育教学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如,芬兰有一套全面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涵盖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学校环境等,如果监测发现某些地区或学校的学生在特定学科上表现较弱,国家会增加对这些地区或学校的投入和支持;美国全国性和州级的教育质量监测并存,收集的数据包括学业成就、毕业率、不同种族和不同社会经济地位学生的成绩差距等,监测结果为学校改进计划和个性化教育提供了支持;日本在就全国学力调查发布的监测结果报告中,详细呈现了从国家到学校等各个层面的学生测试结果,对所有测试题目的属性和学生作答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对各个层级做好教育教学改进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3

助力发展,发挥实证赋能作用

目前,各国都重视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的赋能作用,将监测结果作为教育治理、行政决策和业务指导的参考。如,在PISA 2000测试中,德国的阅读、数学、科学3个学科的分数均低于OECD平均水平,这对德国教育系统乃至整个德国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德国政府立即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包括开展学制改革、扩建全日制学校、研制教育标准以及推动课程改革等,不断推动德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终于在PISA 2012测试中实现了阅读、数学、科学3个学科全部明显高于OECD平均水平的目标。德国的经验告诉我们,监测结果为国家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可以帮助政府部门围绕实证结果重建国家教育教学新体系,不断打破影响教育教学发展的滞后因素,建立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

四、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体系的整体建构


要突破当前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的局限,需坚持“国家、省、市、区、校”五位一体的理念,遵循各级监测结果应用相互贯通衔接的原则,推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的整体构建。因此,本研究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的思维逻辑[4],围绕如何破解监测结果应用中“谁来用”“用什么”“怎么用”等问题,探索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体系的基本模型。(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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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

区域应用体系建构的思路与模型

谁来用:建立多元主体协同机制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内容的覆盖领域,决定了监测结果应用的关联主体。监测内容涉及学生发展质量、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监测结果应用必然与教育各个部门、学校以及师生紧密相关。(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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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

                                                                                区域应用体系的多元主体构成


(1)督导统筹。监测是由教育督导部门统筹组织实施的,监测结果应用当然也需由其统筹落实。而且督导部门在政府各部门、教育各部门、区校等之间起着链接的“纽带”作用,说明其本身就具有良好的工作统筹优势和条件。因此,教育督导部门尤其要从整体上部署监测结果应用工作,研制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监测结果应用研讨,跟踪检查监测结果应用成效,宣传推广监测结果应用成果,使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成体系、聚焦点并有抓手。

(2)监测支撑。监测结果数据贯穿于监测结果应用过程,也是牵引教育教学改进的线索。作为实施监测的主要部门,各地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不应只是结果数据的生产者,还应是落实数据应用的支撑者。因此,他们必须围绕结果解读、问题梳理、专项调研、数据应用和效果监测等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和数据赋能的作用,为推进监测结果有效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3)全体参与。对于监测结果的有效应用,各教育部门、学校不能做旁观者,而应该积极主动去了解、参与并担起责任,注意将监测结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并使其成为一种专业上的自觉行为。在面对监测结果数据时,要树立正确的数据观,建立科学的数据思维,提升数据分析的素养,做好对数据内涵的深入挖掘。在教育教学工作上,要打破经验主义的惯性,充分尊重客观事实,通过数据循诊把脉,有针对性地实施和行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益。


用什么:促进监测的延伸与下移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设计定位是面向全国,了解省级义务教育质量情况,为国家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因此,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数据为国家教育决策提供参考是足够的,但要为各级教育教学改进提供依据却远远不够,必须探索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下移,即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基础上,探索将监测延伸至区(县)、学校和师生[5],切实为各级落实监测结果应用提供数据参考和依据。(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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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

区域应用体系的监测延伸思路

(1)监测延伸到区(县)。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可以监测到样本区(县),但样本区(县)只是部分代表且不是固定监测对象,因此无法对区(县)教育质量进行全面、稳定的跟踪监测。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将监测延伸到区(县)。如,广西通过委托服务的方式,借助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全部区(县)进行全面监测;广东建立了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对全省所有区(县)进行跟踪监测;江苏苏州、浙江温州等地由监测部门牵头,实现对全市所有区(县)的常态化监测;等等。各地经验显示,由省级教育部门统筹,参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做法,结合各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开展全部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可以为落实监测结果的县域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2)监测延伸到学校。监测延伸到区(县)为区(县)掌握教育质量情况提供了依据,但区(县)监测报告依然不能反映学校情况,尤其是不能反映每一所学校的情况,因此很难将监测结果应用落实到学校层面。可建立监测结果区域应用专项调研制度,全面摸排学校情况并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将监测结果应用落实到各个学校。具体做法是:对区域报告进行分析挖掘,梳理监测结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区域共性问题清单,通过访谈、文献研究等方式吃透问题,在此基础上围绕问题研制出学生、教师以及管理人员调查问卷,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学校、全部4年级和8年级师生的问卷调查,最后形成区域和学校调研结果诊断报告,并分层分类开展报告反馈和解读工作。

(3)监测延伸到师生。学校要基于调研结果诊断报告把脉全校总体情况,并针对学校存在问题开展全面深入调研,从教与学层面查摆问题产生的根源,从而对症下药解决具体问题,最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别是,学校要借监测结果应用之机,将解决诊断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学校阶段性攻坚工程,形成攻坚策略,集合校内外资源和力量推进攻坚工作,不断改进问题,提升质量,形成成果乃至打造特色。


怎么用:构建问题引领、任务驱动的结果应用模式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将监测结果应用工作要素化、流程化和模式化[6],提高监测结果应用的有序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要尊重监测结果区域应用的基本规律,立足“问题导向、任务驱动”,以“三个融合”为路径,以“四个联动”为机制,以“五个步骤”为流程,以“六个落实”为策略,构建问题引领、任务驱动的“3456”应用模式,切实解决监测结果应用“怎么用”的问题。(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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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

                                                                               区域应用体系的“3456”应用模式


(1)思路:坚持问题导向,谋划监测整改。监测结果的有效应用,源于对监测报告数据的深度挖掘,落实在对所发现问题的深入解读与探索上,最后转化为教育教学改进的行动。因此,收到监测报告后,有关部门或单位要对报告进行全面分析,透过监测报告数据揭示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状况。按照“对比找优势、对焦找差距、对标找空间”3个维度,从“学生、教师、学校、家长”4个层面,全面梳理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的成绩和不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要坚持以“问题导向”为思路,将问题清单作为整改的线索,全面谋划监测结果应用实施方案,并责任到人。

(2)路径:坚持有机融合,部署监测整改。要坚持“教学测评”一体化监测整改思想,建立监测结果应用与教育教学常规相互融合的工作思路[7],切实提高监测结果应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可以建立“三个融合”监测结果应用工作路径。其基本内容包括:一是与区域教育融合,区域负责监测整改的全面统筹,将监测整改方案融入年度区域教育工作,实现区域监测整改常态化推进;二是与学校教育融合,学校是落实监测整改的主阵地,将监测整改方案融入年度学校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与学科教育融合,学科教育是监测整改的落脚点,将监测整改方案融入年度学科教学工作,可充分发挥监测的诊断、改进和质量提升功能。

(3)机制:坚持有效联动,统筹监测整改。监测结果应用涉及多个层面,需要实现部门之间的有效联动,为落实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注入活力。可建立“四个联动”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机制。其基本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内外联动机制,推动与区域外监测部门、学术研究组织、专业监测机构的研讨交流;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教育行政、教育督导、质量监测和教研训等科室的有效协同;三是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区域部署、学校管理和学科教研的有效协同;四是建立校内联动机制,推动学校管理、德育、教学及培训等工作的有效协同。比如,深圳市罗湖区就建立了“党建+四位一体”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联席会议、协同工作、联合工作等工作方式,增强了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意识,发挥了各部门在监测结果应用上的主动性。

(4)流程:坚持任务驱动,推进监测整改。可按照“督导统筹,监测支撑,部门协同,学校落地”的工作职能,落实基于“任务驱动”的项目制工作方式,建立“五个步骤”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流程。第一步是解读报告,查摆问题。通过分析数据、查摆问题以及梳理问题清单,分层分类召开区(县)、学校及学科层面的报告解读会。第二步是深入调研,归因分析。要求开展学校样本调研活动,准确把握问题形成原因,形成区校两级调研结果诊断报告。第三步是制定方案,落实整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区域、学科和学校问题整改方案,跟进了解学校整改落实情况。第四步是交流研讨,跟踪督导。围绕整改问题,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专题研讨和经验交流等活动,把监测结果应用纳入经常性督导内容。第五步是总结提炼,推动发展。重视整改经验积累,总结提炼整改成果,跟踪检查问题整改成效,引导学校逐步形成办学特色。


        (5)策略:坚持实证支撑,落实监测整改。要创新“实证+”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方法[8],不断推动教育教学从基于经验转向基于实证,切实让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回归教育教学实践。可建立“六个落实”监测结果应用工作策略。一是“实证+施策:发挥督导部门统筹协调作用”,督导部门做好监测整改工作的全面规划、部署、组织、协调和落实,为推动整改工作提供政策、制度和财力支持;二是“实证+监控:发挥监测部门数据支撑作用”,监测部门负责开展监测结果应用专项调研,为推进落实监测结果应用提供数据支撑,对教育教学整改效果进行跟踪和检查;三是“实证+治理:发挥行政部门协同共建作用”,教育、督导、体艺卫、财务、人事等行政部门积极推动,建立与监测、研训、学校等业务部门的联动机制,使监测结果应用工作成为一个系统工程;四是“实证+研训:发挥研训部门专业引领作用”,研训部门做好监测整改项目的设计、研究、实践和总结,将监测整改与学科研训有机融合在一起,从专业上指导教育教学改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五是“实证+办学:发挥全区学校积极效能作用”,全区学校要积极配合监测整改项目工作,聚焦在监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推动落实教育教学问题的整改;六是“实证+育人:发挥全体师生主动担当作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转化为师生的行为自觉,推动师生不断发展、进步和自我超越。

五、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的价值取向与实践反思

教育质量监测重在落实结果应用
近年来,随着教育质量监测越来越受重视,各种质量监测活动也纷纷开展起来。殊不知,只想通过大量监测来评估教育教学质量,而不重视落实监测结果的应用,这是非常不科学也不切实际的短视行为。当前各地在结果应用上的办法还不多,结果应用工作还不能有序组织起来,结果数据和报告被尘封的现象依然存在。不重视结果应用的监测,就会让监测效益大打折扣。在质量监测的制度设计上,建议把监测组织实施和结果应用放在一起全盘考虑,做到在监测组织实施和结果应用上共同发力。
监测结果应用可转化为生产力
质量监测本身不能直接提质增效,而且大量的监测可能会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增加教育教学工作压力,弄不好会给教育教学带来负面影响,甚至破坏整个教育生态。但科学的监测结果可以为教育教学改进提供依据,从而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就是说,监测结果的有效应用可以转化为教育发展的生产力。因此,在质量监测结果应用上,要重视做好“国家、省、市、区(县)、校”各级统筹衔接,建立上下融通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体系,切实将结果应用落实到学校、课堂等教学一线,同时避免重复、多头监测评价情况的发生,不断提高结果应用的效率、质量和影响。
监测结果应用指向高质量发展
在监测结果应用中,一定要看到教育质量的发展和进步。或者说,追求教育质量的发展和进步,是推进落实监测结果应用的努力方向。如果只考虑质量监测工作本身,而不去关心教育质量发展,就难以真正做好质量监测。仅有“监测人”在探讨结果应用,仅有“监测人”在呼吁用好结果数据,无疑不应该成为教育质量监测的现实走向。在推进监测结果应用过程中,需要全体教育人共同树立质量发展意识,推动“监测人”与“被监测人”双向奔赴,通过共商、共研和共建的结果应用机制,打造教育与测评一体化的生态体系,切实发挥质量监测的助力和赋能作用。
教育质量监测要遵循从教育中来又回到教育中去的原则,倾向于在教育内部构建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区域应用体系,这样做无疑有利于发挥教育部门在监测结果应用上的主动性。同时,监测结果应用需要政府部门多方支持,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接政府其他部门推动落实,或者由教育督导部门联系各地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予以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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