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2-07-28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党委宣传部、民(宗)委(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团委,各战区联合参谋部、各军兵种参谋部(战勤部)、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综合局、军事科学院科研部、国防大学教育训练部、国防科技大学教育训练部、武警部队参谋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民宗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团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经研究,定于2022年9月12日至18日举办第25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将巩固拓展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  二、活动主题  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本届推普周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谋划推进相关活动。大力宣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着重展示推普周举办2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个人、社会、国家产生的真切变化,体现语言文字工作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国性宣传活动。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将会同云南省人民政府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周开幕式重点活动,同时赴有关地区调研、观摩、检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将分别在本系统内组织开展推普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清单见附件)。  (二)指导开展全社会宣传活动。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在推普周期间推出1个推普重点城市(地区),充分调动城市(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积极性。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民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阵地作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打造工作新平台,扩大覆盖范围和参与人数。  (三)创新开展特色化宣传活动。推普周前后,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将指导有关单位举办党的语言文字事业百年光辉历程线上展览、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论坛、全国校园节庆日诵读直播、推普典型案例征集等推广宣传活动。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将制作本届推普周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宣传品,电子版将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刊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部署  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把推普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实施。推普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推普周活动情况和成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请分别于2022年8月15日前、9月30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聚焦重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工作重心向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及重点领域倾斜,聚焦学前儿童、教师、青壮年劳动力和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培训、中华经典诵写讲实践、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讲等活动,提升工作精准度与实效性。  (三)挖掘典型案例,持续深入宣传  深入挖掘和宣传各地涌现的典型案例,以小切口展现大变化,以小故事讲述大发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面展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的经验成效。要加大宣传展示力度,积极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并感受语言文字的魅力,提升宣传集聚效应。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各项要求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各地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一届简约、创新、安全的推普周。  联 系 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耿宏莉梁好  联系电话:010-66097122,66097040;传真:010-66096681  电子邮箱:xuanjiaochu@moe.edu.cn  附件:2022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主题宣传活动清单教育部 国家语委 中央宣传部国家民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共青团中央  2022年7月6日  附件2022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九部门主题宣传活动清单  1.教育部、国家语委牵头组织举办全国推普周开幕式重点活动,制发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宣传片,汇编推普典型案例集,举办每日推普主题活动,组建推普志愿服务队等。  2.中央宣传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推普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  3.国家民委组织全国民委系统开展“推广普通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说好普通话,提升职业技能”宣传教育活动。  5.文化和旅游部举办导游、解说员等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  6.广电总局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组织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在推普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  7.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组织开展“新兵推普训练营”主题宣传活动,抓好新入伍士兵的普通话学习教育。  8.共青团中央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开展“同上一堂推普课”活动。

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2022-2023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2022-07-20

2022年中考成绩公布 今日12时可查询!全市平均分为566.95分

2022-07-06

2022年中考成绩公布 今日12时可查询!全市平均分为566.95分2022年我市中考成绩正式公布。今年中考是我市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来的首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升学总成绩满分为80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成绩分值为760分,体育考试平时成绩分值为18分,体育考试统一测试成绩分值为22分。今年学业水平考试全市平均分为566.95分。7月6日12:00起,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本人成绩:1.通过“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查询。2.通过“津云”客户端查询。3.通过“津心办”APP查询。4.通过中国建设银行APP查询。5.通过招商银行APP查询。6.通过邮政速递获取考试成绩证明。2022年中考分数段统计情况(含政策照顾加分)经过全市近2000名评卷教师夜以继日的工作,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和成绩合成工作日前全部结束。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采取网上评卷的方式。各评卷点按照“给分有理,扣分有据,标准如一”的原则,采取多评、复评、一致性检查及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质量监控等方式,加强评卷过程的复查和抽查,确保考生成绩准确无误。7月7日至7月12日12时,考生可根据市中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和家长要及时关注招考资讯网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非官方渠道获取的招生计划、资料及信息,不能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据了解,中考志愿填报期间恰逢我市公务员考试,部分招生学校承担了组考任务,广大考生及家长可于7月9日至10日进行线上咨询。

2022年在津招生军事、公安院校面试分数范围确定

2022-06-29

2022年在津招生军事、公安院校面试分数范围确定今年在津招生的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含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分数范围确定(具体分数范围见附表)。 军事院校、公安院校的招生负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据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的报考情况和院校在津招生计划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了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分数范围。凡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军事院校、公安院校且达到相关院校(专业组)分数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逾期不再补测。 根据《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天津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从2018年起,普通高职院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因此,报考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计算(含政策加分)划定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分数范围。 为确保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招生负责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和防疫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市高招办提示广大考生注意:要尊重自己的志愿,珍惜机会,按照公布的分数范围、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等。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不允许任何中介参与,报考考生不要轻信所谓承诺和传言。

2022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在津招生面试分数范围确定

2022-06-29

2022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在津招生面试分数范围确定今年在津招生的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际关系学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分数范围确定(具体分数范围见附表)。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的招生负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据提前本科批次 A 阶段考生院校(专业 组)志愿的报考情况和院校在津招生计划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了参加面试的分数范围。凡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且达到相关院校(专业组)分数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面试,逾期不再补测。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招生负责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和防疫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市高招办提示广大考生注意:要尊重自己的志愿,珍惜机会,按照公布的分数范围、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不允许任何中介参与,报考考生不要轻信所谓承诺和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