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所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根据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所2022年11月8日董事会会议决定,将“董事会”改为“理事会”,以便更好地为教育服务。
故从2022年11月8日起,研究所的领导机构以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履行研究所章程对原董事会的全部规定,理事长履行章程所赋予董事长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根据研究所人员变动和相关规定,进行了理事、监事人员调整,现将人员调整结果公布如下:
1、理事长 田益民 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所所长、法人;
2、理事 陈晨 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系主任;
3、理事 李广瑜 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4、监事 刘雅娟 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所职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