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坚持育人为本,着力完善规则,强化综合改革,努力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积极稳妥推动高考改革。十年来,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依然任重道远。今后一段时期,要坚定改革方向,保持改革韧劲,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努力构建与教育强国和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关键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度建设;入学机会公平;职教高考;拔尖创新人才
201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开启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十年来,改革持续推进、迭代完善,成为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回顾总结十年改革历程,厘清现象和事实,梳理成效和挑战,对于揭示规律和机理,以及面向未来构建与教育强国和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一、改革背景与重要部署 高考作为我国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和特殊的政治功能、教育功能、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1952年全国统一高考建制以来,高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就从未停止脚步。1977年,在邓小平同志的亲自推动下,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得以快速恢复,改变了当时“读书无用论”的社会风气和“唯成分论”的制度羁绊,成为“文化大革命”后科教领域拨乱反正的开端,也是国家全面拨乱反正的突破口,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3]。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改革大学招生的计划制度,由单一的统招统分计划,改变为国家计划、委托招生和招收自 费生三种相结合的计划形式[4]。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改革高校招生计划体制,学生实行缴费上学制度,毕业生就业实行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和一定范围双向选择的制度[5]。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进行每年举办两次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试点,高考科目设置和内容的改革应进一步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逐步建立具有多种选择的、更加科学和公正的高等学校招生选拔制度[6]。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单列一章,就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部署,提出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7]。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入崭新的历史阶段。党中央先后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四次重大部署。 (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顶层设计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决定》明确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8]。 (二)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 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后,教育部着手进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调研,开展改革试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教育部组织专门小组,进行广泛深入调研,认真总结有关地方改革试点经验,系统研究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新加坡等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深入分析改革发展趋势,着手起草具体改革方案。在调研和认真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行了总体研判,得出主要结论如下:1)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完善,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重要贡献;2)我国考试招生制度相对公平,必须坚持;3)从人才选拔培养和国家发展的长远要求来看,现行考试招生制度存在一考定终身、唯分数等突出问题,集中反映出考试评价标准、选拔方式、入学通道等方面存在的弊端,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健康发展的需要,难以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办学、特色办学的需要,难以适应国家对多样化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难以适应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和国际竞争的需要,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了改革的基本思路:立足基本国情,通过综合改革,完善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一是突出素质教育导向,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扭转应试教育倾向;二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选拔培养机制;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障考试规范有序、招生公开公正;四是注重改革的综合性,统筹考虑学生成长发展过程的连续性和考试、招生、管理等各环节改革的关联性;五是正确处理继承与借鉴的关系,既要借鉴吸收国外考试招生及其改革的有益做法,又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继承弘扬我国考试招生制度的优良传统。 改革方案形成后,分别征求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改革方案。2014年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第一次由中央全会谋划部署,第一次由中央最高决策层经过一系列中央重要会议审定改革方案,也是进入新世纪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印发教育考试招生改革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三)全国教育大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重要部署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考试招生制度的指挥棒要改,真正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到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这项备受关注的高风险改革平稳落地[9]。 (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在考试内容上,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在试题形式上,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在招生录取上,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在职教高考方面,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在规范管理上,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10]。 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先后颁布《决定》、审议《实施意见》、召开全国教育大会、出台《总体方案》,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四次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推进这项敏感但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 综合起来,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二、制度建设与实施成效 制度建设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要求。《决定》指出,要完成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8]。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决定》确定的重要改革内容,也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 理念是制度的先导。《实施意见》提出“四个核心”的改革理念:一是把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目标,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把促进公平作为重要追求,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三是把科学选才作为重要导向,进一步提高选拔水平;四是把综合改革作为重要手段,统筹实施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1]。为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把改革理念体现到具体制度政策中,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高考加分、实施“强基计划”、完善高职分类考试等20多项重要配套政策,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基本构建起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同时,积极稳妥推动改革政策实施,29个省份分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改革举措平稳落地,《实施意见》确定的五方面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2]。 (一)建立健全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制度,在更高水平上维护教育公平 一是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即由录取率相对较高、高教资源相对丰富的省份,在不降低本省高考录取率的前提下,面向高考录取率较低且高教资源不足的中西部省份增加招生计划。 二是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教育部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累计录取学生110万余人[2],形成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专项计划为实施区域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开辟了特殊通道,大大促进了社会纵向流动;同时,为原贫困地区县域中学留住了部分优秀学生和教师,对营造当地良好教育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制度。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2013—2023年累计有207万余名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2]。 四是建立完善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的制度机制。2016年,教育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1)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2)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严格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全面实行户籍管理首接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3)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严格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取消考生报名资格;4)高中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如实进行新生学籍注册[11]。近年来,“高考移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二)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一是完善高考命题质量标准,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考试评价理论和实践体系。2019年发布的《中国高考评价体系》从高考的核心功能、考查内容、考查要求三个方面回答了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的基本问题[12],是深化新时代高考内容改革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南。高考命题实践中探索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的综合考查模式,不断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开放性,把考查的重点放在学生的思维品质和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十年来,高考命题改革实现了三个转变:落实立德树人,实现高考由考试评价工具到全面育人载体的转变;服务科学选才,实现高考由解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有效引导教学,实现高考由以纲定考到教考衔接的转变[13]。 二是建立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部分考试科目可选制度。新高考省份采用3+3或3+1+2的选考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作为必考科目外,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考试科目。选考科目改革促进了学生选科自主性[14],在更大范围实现学生文理融通,促进因材施教和学生兴趣特长发展。 三是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将国家规定的高中课程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促进学生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防止学生严重偏科[15]。目前,各省份已普遍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四是完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表现,注重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过程性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16]。目前,各省份已普遍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有关高校制订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中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五是完善艺术体育类考试招生制度。大力推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目全覆盖,严控组织校考的高校及专业,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强化体育专项全国统测,严格考试标准;完善“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评价模式,稳步提高文化课成绩要求[17-18]。艺术体育类考试招生相关改革政策已于2024年落地实施。 (三)健全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助力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适应高等教育分类发展、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教育部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19]。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制度。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是完善中职学校毕业生录取制度。对于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是建立中高职贯通培养制度。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专业领域,采取“五年一贯制”等方式进行贯通培养。 四是建立技能拔尖人才保送制度。符合条件的技能大赛获奖学生等,可保送至高职院校或普通高校就读。职教高考制度实施取得积极成效,改变了过去“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学生的弊端,按照不同的标准将学生输送到不同类型的高校。职教高考录取人数占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的比例从2014年的约20%增至2023年的60%以上,职教高考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2]。 (四)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制度,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启动实施“强基计划”。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选拔培养,2020年教育部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为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20]。2000—2023年,通过“强基计划”共录取新生2.4万余人。有关高校普遍反映,通过“强基计划”确实选拔了一批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13]。 二是探索拔尖创新人才超常规、多样化选拔培养通道。建立高校选拔、免高考模式,包括保送生、清华大学数学科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北京大学物理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建立高校选拔、参加高考模式,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等。 (五)健全完善高校招生录取制度,进一步提高选拔水平 一是规范高考加分。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于2014年和2019年先后两次发文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各地陆续出台实施办法,取消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所有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降低加分分值;同时,精准确定少数民族加分范围[2]。 二是改进招生录取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推进所有省份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减少志愿填报的盲目性。推进录取批次改革,目前所有省份合并二本、三本批次,其中14个省份本科招生不再设置批次。实行多种模式的平行志愿——在原来平行到院校的基础上,增加平行到专业(或专业类)和平行到专业组,形成三种平行志愿形态并存的格局。开发与新高考相适应的网上录取系统,确保系统科学高效、平稳运行。有关研究表明,新高考录取机制改革提升了本科录取匹配质量[21]。 三是建立高校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强化高校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校长对录取结果的责任。 (六)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会同公安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5年《刑法修订案(九)》中将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严重舞弊行为入刑,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与秩序提供法律保障[22];在已出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基础上,2014年制订《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23]。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制定并落实“十公开”制度要求,接受考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监督。据教育部统计,2023年公示各类特殊类型考生信息达到96万人次。 三是健全考试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 四是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完善国家教育考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并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密防范高科技舞弊,建立人防、技防、物防考试安全标准化体系。有关研究表明,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了教育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24]。 (七)促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 一是建立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三新”联动机制。2018年,教育部发布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分步实施、自主申请的原则,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国各省(区、市)分步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5]。2022年秋季学期,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29个省份均实现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三新”同步。 二是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新高考背景下,高中学校因校制宜实施不同程度的选课走班,改变了传统行政班级授课的教学组织形式。有关地方指导学校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 三是健全普通高中资源投入和保障机制。针对中西部省份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面临的办学条件不足等问题,国家连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投入带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学校建设投入,显著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大班额比例大幅下降,全国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占比由2012年的47.8%降至2021年的4.8%;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总数大幅增加,生师比由2012年的15.47∶1优化至2022年的12.84∶1,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有效缓解选课走班面临的师资紧张问题[13]。近年来,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投入,实施普及攻坚计划,采用新课程新教材,推进中高考改革,有力地激发了学校办学活力,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呈现新格局,整体办学水平迈上新台阶[26]。 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十年来,建构了一系列重大制度、推进了一系列改革实践,实现了一系列工作进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学生成长、为国选才、社会公平三个目标,进行系统性、整体性改革,推动教育领域产生格局意义上的变化[13],各主体(高中生、大学生、中学教师、高校教师、家长与关心高考改革的社会人士)对新高考改革的成效评价整体较高[27],对新高考改革的满意度也较高[28]。在改革过程中,上下一心,攻坚克难,有效应对诸多困难和风险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是高度重视,建立高效统筹的改革领导体制。党中央高瞻远瞩、谋划部署,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推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主动担当,各地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奋发作为、推动落实。 二是系统推进,建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改革推进机制。部省校紧紧围绕党中央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意见》要求,明确推进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克服改革涉及面广、环节多、周期长等困难,历任领导驰而不息、接续推进,广大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和教师勇挑重担、积极参与,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地生根,展现了推进改革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三是攻坚克难,建立统筹协调的改革保障机制。针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办学条件不足、师资结构性不足、省级考试机构命题能力急需提升等问题,政府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加强统筹和资源投入,为改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跟踪反馈,建立多方参与的改革完善机制。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所有启动改革的省份逐一开展评估,组织各有关方面密切跟踪改革进展,加强对改革的督导反馈,尤其是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优化政策。例如,针对部分试点省份改革初期出现的部分学生功利化选科等问题,教育部要求有关地方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并在2018年、2019年和2021年陆续出台三版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引导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提出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针对中西部省份高考综合改革面临的办学条件不足、教师结构性缺编等挑战及部分省份选科出现的问题,教育部指导后续改革省份及时调整选考科目设置,在最大可能保证学生选科机会的同时降低改革难度。 总体上,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稳妥把握改革节奏。在“大稳定、小调整”的框架下,形成“边改革、边建设、边总结、边完善、边推进”的改革工作机制。 三、面临的困难、问题与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29]。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当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虽历经十年,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党中央建设教育强国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希望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一)中西部地区高考综合改革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仍有10个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尚未落地,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尽管国家和地方持续加强对教育资源的投入和政策保障,但资源配置的区域、城乡、校际差异依然存在[30],尤其是中西部省份教育经费、教师队伍、办学条件等方面依然面临困难。有的中学教室、教学资源不足,尚未有明显改善;有的中学教师结构性短缺,尚未及时补充;有的教师工作量显著增加,相应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有的省级考试机构命题能力和基础设施不足,亟待提升和加强。 (二)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给学生带来多样化选择,同时也对中学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在教学组织方面,与固定班级模式相比,选课走班增加班级编排和学生管理的难度,给师生沟通了解、学生建立归属感带来不小的挑战;在课程安排方面,一些中学未能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在高二年级前“提前抢跑”组织学生选科备考,高中仍然普遍存在压缩正常教学进度的现象;在学生发展指导方面,部分中学生涯规划教育发展滞后,指导教师缺乏专业化培训,课程资源不够丰富,生涯规划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难以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在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方面,一些省份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难度未能完全达到高中课程标准要求,考试内容覆盖不够全面,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高校人才选拔;在志愿填报指导服务方面,一些中学未能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相关指导和服务难以满足考生和家长的需求。 (三)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是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打破唯分数论的重要探索,但推进综合评价考试招生也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难题。在综合素质档案形成方面,一些地方对综合素质评价重视不够,客观写实记录执行不到位,综合素质档案质量亟待提升;省际之间标准和操作规范不一,使得不同地区、学校之间的学生难以横向比较。在综合素质档案使用方面,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但目前除了在“强基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中使用之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尚未充分使用[24]。高校招生录取如何落实好“两依据一参考”,在更大范围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仍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当前,高校招收具有拔尖创新潜质学生的通道已基本建立,但是尚未形成系统、科学、成熟的拔尖创新人才教育生态体系。在思想认识方面,对拔尖创新人才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足,不同主体对是否需要为拔尖创新人才提供特殊渠道和优质资源存在不同看法;对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规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把握。在制度建设方面,拔尖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评价的一体化设计较为欠缺,选育衔接不够紧密,国家和地方层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有待完善。在实践探索方面,如何避免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成为变相“掐尖”,如何避免引发家长教育焦虑、损害教育生态,是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五)职教高考有待进一步优化 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面,有的地方和院校对学生文化素质要求较低,不利于学生长远发展和学校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对于职业技能测试,一些地方多校联考、高校校考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在发展通道方面,由于职业本科院校数量和招生计划较少,技术技能人才本科学历上升通道较窄,不够通畅。 (六)营造良好改革环境还需进一步发力 树立正确教育评价导向还需要落实落地,一些地方和学校还存在给学校、教师下达升学指标、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变相违规宣传高分考生和升学率的现象,考试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四、期待与展望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多主体参与、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31]。继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32],要服务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服务于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的需要,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改革方向,保持改革韧劲,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开辟新时代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新境界。 (一)强化改革配套和保障措施 一是拓展普通高中办学资源。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高中学校办学标准,配备教室、实验室、活动场所等资源,保障与选课走班相适应的办学条件。 二是加强高中师资队伍建设。保障与改革相匹配的高中教师数量,尤其是加强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背景下高中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 三是加强考试机构能力建设。充实学科秘书、命题教师队伍,提升命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后续改革省份命题基地建设。 四是适度扩大中央部属高校招生规模。引导高校扩大理工农医本科招生计划,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和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完善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制度 一是提升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准确性,优化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省级平台建设质量。 二是在更大范围实现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探索从低利害性考试向高利害性考试的逐步递进。例如,可以在中考录取中探索采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不断积累经验,继而逐步实现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参考中的有效突破。 (三)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 一是进一步强化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健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 二是进一步提升命题的科学性,科学设置试卷结构、题目形式和难度结构,加强对学生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的考查。 三是完善职教高考的内容和形式,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增强文化素质评价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探索实现职业技能考试内容的标准化和考试组织主体的多样化。 四是开展数字化赋能考试评价改革研究,进一步提升教育考试评价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四)健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一是完善拔尖创新潜质学生的早期识别培养机制,开展差别化教学和个性化培养,推进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统筹衔接,形成拔尖创新人才早期识别、安置、选拔、培养的一体化制度安排;在部分特殊类型考试中,先行开展改革高考总分录取模式的实践探索。 二是加大对相关教师培养培训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拔尖创新教育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和支持体系。 三是开展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的效果跟踪评价,强化对学生志向、动机、兴趣及成就的考查,加强对拔尖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评价规律的研究。 (五)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一是统筹推进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加强对国家课程方案实施情况的督导监测,规范学校课程及教学进度安排。 二是完善并落实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将学生生涯规划教育贯穿于高中教育全过程,强化高校对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支持,提高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完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实施“大走班”“中走班”和“小走班”模式。 (六)营造良好改革环境 一是坚持正确教育政绩观,切实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为每个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机会;增进社会共识,合理引导改革预期。 二是加强考试招生法治建设,在吸纳有关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立法研究,加快完善教育考试招生法律法规。 三是加强对涉考培训机构的综合治理,严防干扰学校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秩序。营造诚信考试环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有组织考试舞弊行为。 五、结束语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既需要与时俱进、只争朝夕,也需要保持定力、久久为功,从更宏大的历史视角来审视和期待。建设教育强国和实现教育现代化,需要持续探索推进考试招生的理念现代化、制度现代化、体系现代化、手段现代化、服务现代化和治理现代化,期待中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行稳致远。
参考文献略。